环保部启动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核查
来源:电力资讯 日期:2013-01-09
1月7日,重庆市召开2012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汇报会,向环保部总量减排核查组汇报重庆市2012年总量减排工作情况。与此同时,国家总量减排核查组也已开始对江苏省2012年度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完成情况进行核查。
环保部政策法规司副司长别涛在接受《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采访时说:“实际上,现在全国范围都在开展2012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核查工作。"两会"之前必须要完成核查工作,核查结果将在今年3月份两会的政府工作报告上公布。”
2012年12月,环保部召开全国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核查核算视频会议,环保部副部长张力军强调,要逐一核实目标责任书项目,尤其是城镇污水处理、电力脱硫脱硝、钢铁烧结机脱硫、水泥脱硝等重点项目;要开展全口径核查核算,要全面推行造纸、印染、钢铁、水泥、石化等行业全口径核算。
早在2011年12月召开的第七次全国环境保护大会上,环保部即与31个省(区、市)人民政府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以及中石油、中石化、国家电网等8家中央企业集团签订了《“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责任书》(以下简称《责任书》)。
《责任书》明确“十二五”期间,将完成5561个工程减排项目。全国将至少新建1184座城镇污水处理厂,日处理总能力达到4570万吨;4亿千瓦火电机组建设脱硝设施,新建一大批造纸、印染、钢铁、水泥等治理工程。
此次减排核查过程中,上述项目的完成情况将成为关注重点。
关于2012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情况,张力军在上述视频会议上说,预计全国4项污染物可完成年度目标,尤其是氮氧化物,有望首次出现拐点。张力军同时指出,目前总量减排的工作仍不容放松。2012年前11个月,主要耗能产品和高排放行业产品产量同比均不同程度下降,但仍有多个省火力发电量呈两位数增长,减排压力有增无减。
2011年,国务院明确提出,将节能减排目标完成情况作为领导干部综合考评的重要内容,纳入政府绩效和国有企业业绩管理,实行问责制和“一票否决”制。对未完成考核的地方实施区域限批,暂停审批该地区除民生工程、节能减排、生态环境保护和基础设施建设以外的项目,并追究有关领导责任。
别涛在接受《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采访时也指出:“节能减排是一个约束性的指标,完不成肯定是要处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