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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电集团强化基建中小项目安全检查提高管理能力
来源:电力资讯 日期:2013-10-18

    中电新闻网讯 近日,国电集团以国电集工【2013】296号文发出通知,要求强化基建中小项目安全管理。

  通知指出,集团公司风电、中小型水电和煤矿、太阳能光伏等基建中小项目具有规模小、地处偏远、建设环境差等特点,项目安全管理普遍存在人员和机构不到位,管理体系运转不正常,“三同时”推进不平衡,承包人资质较低及违约分包突出,重大专项安全管理不落实,以及质量控制不严等问题。为进一步明确责任,严肃纪律,消除隐患,确保国电集团中小项目建设安全,现提出以下要求:
  
    一、加快充实安全管理专业力量及组织机构,提高安全管理能力。
    各有关分(子)公司要尽快对项目单位、设计、监理、承包人等参建各方的安全监管机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数量和专业素质进行清理,各项目公司必须设立专门的安全管理部门,配备合格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设计、监理和承包人的安全机构和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必须严格按合同要求配备到位;对不胜任工作岗位要求的安全管理人员及时撤换;对全体参建人员“一岗双责”制落实不到位的单位和部门要集中培训和教育。

  二、切实保障安全管理体系正常运转,确保安全管理责任落实。
  各有关分(子)公司要认真组织开展项目安全管理策划和落实工作,重点对项目安委会组成、职责和工作机制,安全学习和培训管理,安全检查制度和整改闭环工作,安全处罚规定和落实情况,以及相应的安全记录等进行全面安排和检查;对项目公司与设计、监理和各承包人签订的安全协议进行复核;对项目公司安全管理投入基金进行详细清查。安委会必须由项目参建各方共同组成,职责明确,安全例会正常且作用明显;安全学习和培训必须保证重点突出,专业突出,且取得实效;安全检查制度必须健全且执行到位,检查范围和责任要全面覆盖,整改工作要一事一办,事事闭环:安全处罚规定要详细明确,处罚程序完善并严格兑现;各项安全工作或活动记录要规范、及时、完整;安全协议内容要完整,各方安全责任要明晰;安全管理投入要足额提取并用到实处。

  三、严格执行安全管理“三同时”要求,确保安全措施同步实施。
  各有关项目公司要组织监理,对已开工或后续开工的主体工程及辅助工程的设计交底方案、施工组织设计和图纸所涉及的安全设施进行全面清理;对开工项目或投入使用项目的安全设施同步实施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对已开工的项目,要及时按“三同时”要求进行补充;对未开工的项目,要切实做到设计不同步不开工,开工不同步停工,投入不同步不使用。

  四、彻底清查整顿承包人履约资质及违法分包,严把安全准入关。
  各项目公司要召集各承包人总部管理人员进入现场,严格按照合同要求,共同清查承包人及其分包人的类似项目业绩,现场项目部授权,项目部主要管理人员执业资格,项目部工作人员来源、数量及骨干人员的专业素质:严格核对承包人队伍是否符合合同规定的履约资质。对不符合的队伍和人员,要求各承包人总部及时组织清退和撤换:对清查中发现的以包代管、挂名承包、违约分包等现象,要求承包人总部拿出队伍清退和接管的具体方案和措施。对拒不执行整顿要求的承包人,要严肃追究其履约责任。各有关单位要从承包人履约资质整顿着手,通过加强资质管理提高承包人安全管理意识,增强现场的安全管理能力,保证安全责任层层落实到位,避免无证上岗、习惯性违章及不文明施工等现象的反复发生。针对并购项目承包人的资质管理,除落实上述整顿要求外,还需责成并购前已经签订合同且买际资质明显不胜任工程安全管理要求的承包人,限期提出并落实强化安全管理的措施,对到期无法满足要求的,要按程序清退并重新组织队伍入场。

  互、深入开展专项安全检查,及时消除重大安全隐患。
  各有关项目公司要针对水电项目防洪度讯和地灾防治,风电项目风机吊装和搭建运输通道放射,煤矿项目瓦斯、水害、顶板三大危害,光伏项目高温作业等重大安全事项,以及防爆、防火、防雷、防电、防坠落等特种安全作业,严格按规程规范和相关要求组织安全技术方案评审,开展危险源辨识分析,认真制定并落实各项安全保护措施,完善安全应对预案,加强现场巡视和排查力度,及时消除隐患,确保人身和工程建设安全。

  六、严格过程质量控制,杜绝质量问题引发安全事故。
  各项目公司要按照合同及规程规范要求,认真组织开展施工方案和施工工艺审查,不定期检查承包人“三检”制及监理旁站制到位情况,检查关键工序过程质量试验、检验记录,加大业主方的质量抽查力度,确实保证工程质量满足设计要求,坚决杜绝工程质量隐患逐步扩大而引发质量安全事故。

  七、严格执行安全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严肃安全工作纪律。
    各分(子)公司、项目单位要认真执行国家安全管理法规和集团公司安全管理规定,强化安全管理一把手责任制、安全考核和责任追究制,严格按“四不放过”要求处理安全事故,并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责任人的安全责任。

  集团各有关分(子)公司、项目公司要按照通知要求,逐条查找所属基建项目安全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认真组织开展整改工作,工程建设部将对部分项目整改情况进行抽查。请各有关单位务必树立“安全第一、生命至上”的安全管理理念,确保项目建设本质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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