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改革委:用“铁规”和“铁腕”推进“十二五”节能减排
来源:电力资讯 日期:2014-06-13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司副司长吕文斌9日说,我国将把节能减排作为向环境污染和低效浪费宣战的有力武器,通过加强节能减排行政问责等手段,用“铁规”和“铁腕”推进节能减排,确保实现“十二五”节能减排约束性指标。
吕文斌在接受中国政府网在线访谈,解读国务院日前印发的《2014-2015年节能减排低碳发展行动方案》时说,“十二五”前三年(2011-2013年)我国节能减排取得进展和成效,但要实现“十二五”节能减排降碳约束性目标,在思想认识、工作进度、政策机制、基础能力等方面还有不小差距,“形势依然严峻,任务十分艰巨”。
为此,《行动方案》提出了今明两年节能减排降碳的具体目标:单位GDP能耗、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氨氮、氮氧化物排放量分别逐年下降3.9%、2%、2%、2%、5%以上,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量两年分别下降4%、3.5%以上。
“只要实现以上目标,那么就能全面完成‘十二五’节能减排降碳约束性目标任务。”吕文斌说。
他说,我国将从调整优化结构、推动技术进步、加强和改善管理等方面挖掘潜力,深入推进工业、建筑、交通运输、公共机构等重点领域和重点单位节能减排,加大污染特别是大气和水污染治理力度。
在谈到完成难度较大的节能指标时,他说,按今明两年我国GDP年均增长7.5%测算,今后两年需节能3.2亿吨标准煤。为此,将通过淘汰落后产能、遏制高耗能行业新增产能、发展服务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等结构调整措施,节能1.69亿吨标准煤;通过实施节能技术改造、推广节能技术产品等措施,节约1.47亿吨标准煤;通过推广能源管理体系节能2000万吨标准煤。
为完成氮氧化物减排目标,我国将通过实施燃煤电厂和水泥熟料生产线脱硝改造、加强运行监管等减排260万吨;实施“煤改气”、淘汰落后产能、淘汰黄标车、油品升级等减排140万吨。
吕文斌说,一些地方对节能减排工作认识不到位。中央提出不要简单以GDP论英雄,要更加注重发展的质量效益。但一些地方对传统发展路径的依赖尤为明显,有的认为节能减排是对经济发展“做减法”,对淘汰落后产能决心不大,有的甚至还在上一些高消耗、高排放和产能过剩项目。
他说,我国大部分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是对资源的过度开发、粗放使用造成的。只有大力推进节能减排才能以较少的资源投入、污染排放和环境损害支撑经济社会发展,建设美丽中国,实现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