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电或迎规模启动 核安全“十三五”规划全程护航
来源:电力资讯 日期:2017-03-27
快速发展的核电已置身于一张最严密的安全网之内。
23日,经国务院批复实施的《核安全与放射性污染防治“十三五”规划及2025年远景目标》(下称《规划》)发布,这标志着核安全纳入到国家总体安全体系,上升为国家安全战略。
环保部(国家核安全局)有关负责人23日在发布会上介绍,我国是核能核技术利用大国,现有35台运行核电机组、21台在建核电机组,在建核电机组数量世界第一。按照核电中长期发展规划,到“十三五”末,我国在运核电装机容量将达到5800万千瓦,在建机组达到3000万千瓦以上,机组总数达到世界第二。未来,随着“一带一路”的推进,我国核电技术还将加速“走出去”。
全过程扎紧核安全网
为核电发展保驾护航,安全保障成为根本。据了解,《规划》设置了6项目标、10项重点任务、6项重点工程和8项保障措施,全过程扎紧核安全网。
6项目标将提高6个方面的核安全水平,即核设施安全水平、核技术利用装置安全水平、放射性污染防治水平、核安保水平、核与辐射应急水平以及核与辐射安全监管水平。
10项重点任务是:保持核电厂高安全水平、降低研究堆及核燃料循环设施风险、加快早期核设施退役及放射性废物处理处置、减少核技术利用辐射事故发生、保障铀矿冶及伴生放射性矿辐射环境安全、提高核安全设备质量可靠性、提升核安保水平、加强核与辐射事故应急响应、推进核安全科技研发和核安全监管现代化建设。
6项重点工程是:核安全改进工程、核设施退役及放射性废物治理工程、核安保与反恐升级工程、核事故应急保障工程、核安全科技创新工程、核安全监管能力建设工程。
8项保障措施是:完善法律法规、强化政策配套、优化体制机制、加快人才培养、强化文化培育、推进公众沟通、深化国际合作和完善投入机制。
环保部核设施安全监管司司长郭承站介绍说,通过《规划》的实施,到“十三五”末,我国运行和在建核设施安全水平明显提高,核电安全保持国际先进水平,放射源辐射事故发生率进一步降低,核安保和应急能力得到增强,核安全监管水平大幅提升,核安全、环境安全和公众健康得到有效保障。到2025年,我国核设施安全整体达到国际先进水平,核与辐射安全监管体系和监管能力实现现代化。
实施最严格核安全监管
在核安全监管方面,《规划》还提出了一系列新要求:按照国际最新核安全标准发展核能与核技术利用事业;强化依法治核理念;实施最严格的核安全监管;核能发展部门、核安全监管部门、各级人民政府和企事业单位要切实履行保障核安全、环境安全和公众健康的根本宗旨。
“下一步,环保部将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规划》,并对《规划》的实施进行跟踪分析和督促检查,适时组织开展《规划》的中期评估和期末评估。” 郭承站说。
事实上,我国核安全建设和对其的监管一直处于很高水平,运行核电机组安全性能指标位于国际同类机组前列,在建机组质量受控,新建核电机组设计指标满足国际最新核安全标准,具备完善的严重事故预防和缓解措施。
来自环保部的数据显示,“十二五”期间,我国已基本建成全国辐射环境监测网络,开展200余项核安全相关技术研究并取得重点突破,开工建设了国家核与辐射安全监管技术研发基地,核安全管理机构和人员队伍进一步扩充。此外,《核安全法》的立法进程也在加快。
“30多年来,我国核能与核技术利用始终保持了良好安全业绩,未发生2级及以上事件和事故,核电安全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国家核安全局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
全球核电市场正开启
目前,我国有35台运行核电机组、21台在建核电机组,在建核电机组数量世界第一。另有研究堆19座,核燃料循环设施近百座。全国共有核技术利用单位6.7万家,在用放射源12.7万枚,射线装置15.1万台(套),已收贮废旧放射源19.2万枚。
另外,按照我国核电中长期发展规划,到“十三五”末,我国在运核电装机容量将达到5800万千瓦,在建机组达到3000万千瓦以上,机组总数达到世界第二。
去年,我国发布“十三五”规划纲要,明确提出推进核设施安全改进和放射性污染防治。此次获批的核安全“十三五”规划也提出,我国核电在“十三五”时期将进一步发展,放射源和射线装置数量将进一步增加,支撑核电技术输出,推进核电“走出去”战略实施。
太平洋证券近期的研报就指出,《2017年能源指导工作意见》已明确计划开工8 台核电机组,三代核电今年将迎规模启动。同时,当前“一带一路”沿线64个国家中,有核电的国家仅19个,计划发展核电国家达25个,核电出口的战略机遇期也摆在我国核电企业面前。
根据世界核能协会的数据,2015年-2030年,海外新建核电站约160 座,约合200GW新增装机。按照14元/W的比投资,合计投资约2.8 万亿元。如果我国得到20%的市场份额,预计到2030年,我国核电产业出口规模累计将达5600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