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上海市新能源发展“十二五”规划》提出,在“十二五”新能源的布局和结构目标上,以海上风电开发为重点,加快推进大型风电基地建设,继续开展海上风电示范,使得海上风电成为上海市新能源发电的主力军,充分利用上海的地理优势。
江苏:《江苏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指出,“‘十二五’期间,发展可再生能源的主要任务是有序开发陆上风电,突出开发海上风电,促进海上风电规模化,努力打造千万千瓦风电基地。到2015年形成600万千瓦装机容量;到2020年形成1000万千瓦以上装机容量;远期形成2100万千瓦装机容量 (其中,陆地风电300万千瓦),建成江苏沿海风电‘海上三峡’。”
浙江:《关于印发浙江省 “十二五”及中长期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的通知》提到,浙江省将积极推进海上风电项目建设。到2015年,力争建成海上风电装机容量25万千瓦以上,开工建设60万千瓦。到2020年,力争海上风电累计装机容量达到200万千瓦,到2030年,全浙江省海上风电累计装机容量达到600万千瓦。
江西:《江西省 “十二五”新能源发展规划》提出,“江西省将充分利用在中部地区的风能资源优势,以鄱阳湖陆地以及部分高山峰资源较好区域为重点,建设一批风电场,适时启动鄱阳湖浅滩风电开发,同时积极推进一批风电项目前期工作。按照国家部署,结合江西实际,有序推进风电分散式开发。”至2015年,江西风电总装机容量达到100万千瓦以上,至2020年,风电装机容量达到170万千瓦以上。
湖北:根据《湖北省能源发展“十二五”规划》,湖北省按照科学规划、因地制宜、系统配套、协调发展的原则,积极推进湖北省内风能资源开发。鼓励风电投资主体多元化,建立促进风电开发的良性竞争制度,不断降低风电开发成本。积极探索规模化集中开发与分散式接入风电相结合,在规模化集中开发20万千瓦以上大中型风电场的同时,积极稳妥地探索分散式接入风电的开发模式,促进风电产业可持续发展。到2015年,湖北省风电装机达到200万千瓦。
新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能源发展“十二五”规划》提出,新疆将加快哈密、达阪城风区大型风电基地建设,为特高压外送通道建设提供保障,实现风电整体外送的同时,做好风能资源的多种开发利用。围绕疆电外送,支持大企业、大集团重点加快对哈密、达阪城等风电基地进行规模化整装开发,实现风电外送600万千瓦的目标。
内蒙古:《内蒙古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提出,加快建设蒙西、蒙东大型风电基地,构建新型绿色能源基地。《纲要》指出,内蒙古将继续培育发展风电设备、输变电设备等成长性行业,形成新的支柱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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