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1日,记者从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以下简称“水规总院”)获悉,《水电工程设计概算编制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和《水电工程费用构成及概(估)算费用标准》(以下简称《标准》)(送审稿)已于10月26日通过审查。
本次修订在2007 年版《规定》和《标准》的基础上展开,以近年来国家及行业有关政策、规定为依据,并结合水电工程建设的实际情况,对项目划分、费用构成、编制方法和计算标准等内容进行了有针对性的复核修订。
在送审稿审查会议上,参会各方代表认为,此次修订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水电工程定额和造价管理,统一水电工程设计概算编制规则和计算方法,对于合理确定工程投资、充分发挥标准定额在工程建设管理过程中的引导和约束作用、维护工程参见各方合法权益具有积极作用。
着重考虑人工费用和西藏地区工程特点
水规总院副总工程师、可再生能源定额站站长郭建欣在接受《中国能源报》记者采访时透露,此次修编着重考虑了涉及施工单位工人切身利益、业界普遍关心的人工费用问题。
“近年来人工费用增加快,这次我们作为重点进行了研究。”郭建欣说。作为此次修订的重要内容,修订本将调整与现行定额配套使用的人工预算单价、间接费费率等费用标准。
随着水电开发战场逐步向西藏地区转移,此次修订还对西藏地区水电工程人工预算单价和其他直接费费率等内容作出了明确规定。水电因其特殊性,不同项目单位千瓦投资差别较大。据记者了解,目前大型水电项目单位千瓦造价平均在1.3万元左右,低的8000-9000元,高的在2万元以上;越接近西藏地区的水电项目,单位千瓦投资越高,位于西藏的某些项目,单位千瓦造造价达到6-7万元。
此外修订的内容还有:根据《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建标〔2013〕44号)等有关文件和规定,对水电工程费用构成中的人工费、机械使用费、其他直接费、间接费、税金、设备费等和构成内容做出了调整;为控制非生产用永久房屋建筑规模和投资,研究制定了电厂永久房屋建筑面积控制指标;结合水电工程建设实际,对项目划分及组成内容进行了补充和完善,使项目划分更加明确、合理。
“定额、概算管理模式短期内不会改变”
水电工程概算定额作为编制设计概算的基础依据,本是计划经济时代的产物,在当今市场经济环境下,水电工程定额到底还有没有存在的必要?这是水电行业近年来讨论较多的一个话题。对此,郭建欣表示,由于我国水电行业仍然是以国有企业投资开发为主,工程投资也是项目核准的一项重要内容,因此水电项目从前期规划、可研核准到项目建设管理过程中,仍然需要定额和概算。“这个模式短期内不会改变。”
据了解,按照我国目前执行的水电项目核准制,项目在核准前,按定额及相关标准编制的设计概算是投资方做项目可行性研究、项目经济性评价的重要依据,也是项目核准的重要内容。在工程竣工验收甚至审计时,定额、概算也是非常重要的参考依据。
然而,在美国等这样成熟的市场经济国家,“定额”工作则由专门从事咨询服务的公司“代劳”。“他们根据自己的业务经验,积累了一套数据库,通过这些数据帮助开发商进行项目估价,收取服务费。”
“我们也希望建设各方都能开展数据资料的收集,这样数据才多,为项目投资编制以及造价管理提供支撑。但这个工作开展很不理想,积极性不高。”郭建欣表示,定额编制需要耗费大量人力物力,也考验经验、能力和水平。“目前业界还是对行业定额有依赖性,如果说定额不做了,暂时也没有一个东西能够替代它。比如一个相对简单的混凝土配合比, 1988年定额中的参考配合比数据,在2007年我们把它取消了,鼓励大家采用类似工程实际或试验资料,后来我们发现在概算审查时,很多项目还是在套用1988年的那些内容。” 由此看来,定额标准在目前的确还有其存在的必要。
“定额和概算就象是一把尺子,当然涉及到具体项目的投资,工程量和资源价格还要按照市场情况和工程实际来,以确定项目的总体投资。从这些年的实际情况来看,定额和概算总体上还是反映了水电建设市场的平均合理水平。”郭建欣表示:“为满足行业管理需要,作为行业定额管理机构,水规总院(定额站)将努力做好定额标准的制(修)订以及相关管理工作,履行好职责。当然,在这个工作过程当中,离不开行业内各方的关心、支持、帮助和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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